11月17日晚间,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通报关于被告人张吉林、刘兰英、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:被告人张吉林、刘兰英、张丙(曾用名张凯)涉嫌犯虐待罪一案,我院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(被害人方某洋之母)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。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我院重审。我院已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,拟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。我院将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我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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